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这样认国分公司只能由公司申请设立,但是也有如中国移动、工商银行等一级一级设下来。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吗?
回答: 不行,除了中国移动、工商银行,还有保险公司等都是授权登记的,对这几类国家局有专门文件,其余的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