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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公司注销 简易注销公示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2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得到工商总局批复同意。根据《方案》的要求开辟此公示栏,对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杭州市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且符合《方案》规定的拟申请简易注销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对拟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未收到异议的,登记机关将准予受理企业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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