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新闻搜索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水专业服务进行监督。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涉水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TAG:
下一篇: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