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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杭州地区重点监控单位环境监测计量法制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发挥计量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基础性作用,经与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决定举办环境监测计量法制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安装在线自动监测仪的企业、第三方环境运维单位(以下简称:重点监控单位)负责人各1名。 2.各地市场监督局计量监管人员、生态环境局监管人员1名。 二、培训内容 1.《关于加强环境监测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市管〔2019〕73号)。 2.《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计量器具管理知识。 4.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分三期。 第一期:重点监控单位(主城区、余杭区、富阳区的排水企业),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 第二期:重点监控单位(萧山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排水企业),5月22日下午13:00—16:00。 第三期:重点监控单位(排气企业、第三方环境运维单位),5月23日上午9:00—12:00。 培训地点:梅竺度假邨(西湖区梅家坞3号);酒店联系人:董东(副总经理),手机:13600537700。 四、其他事项 1.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各重点监控单位。 2.各单位报名回执(附件:报名回执汇总表)于5月17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3.各地市场监督局负责与当地生态环境局联系,确保每家企业务必参加培训。 4.本次培训费用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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